各单位:
人社厅下发通知《关于开展2017—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文件的通知》,现将相关通知发布,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,自行安排专技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习。
高度重视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工作,认真组织,加强督导,确保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工作取得实效。
附件1:冀人社字[2017]279号-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《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的通知
附件2:冀人社字[2017]287号-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-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
教 务 处
2018年6月1日